惠民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HMZFCG-2010-023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惠民县公安局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惠民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惠民县开源街12号
工程名称:惠民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建设项目
二、工程招标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具有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并)并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6月3日至2010年6月22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地点:惠民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北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王惠林 采购中心:吴女士
电 话:18905435186 1360543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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