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经研究,惠民2010年新建道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有以下错误,现予以更正,各投标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有“Ф1400承插预应力钢筋砼管(胶圈)”均改为“Ф1500承插预应力钢筋砼管(胶圈)”,工程量不变。
2、史何中路雨污管线工程量清单中第18项“C15平接(企口)管道基础120°Ф1000”工程量由0.4改为0.87,与第13项工程量统一。
3、府前街雨污管线工程量清单中第13项“φ1000承插预应力钢筋砼管(胶圈)”工程量由112.700改为113.800,14项“预(自)应力钢筋砼管”工程量由1127.000改为1138.000,与第20项工程量统一。
4、本工程管材由施工企业均由自行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相关质量标准,并均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5、工程量清单中关于承插预应力钢筋砼管安装工程量表示方式不一致问题,招标答疑中已予以答复。
因变更给各报价单位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
惠民县新区建设指挥部
惠民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0年二月三日 |